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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2025-06-09根据工作需要,沂水县人民法院拟通过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派遣至沂水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劳务派遣人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本次招录的辅警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沂水县人民法院统一管理使用、不具备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二、报名资格条件(一)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3、年龄18-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法学(法律)专业类人员,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体型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和其它遗传病史。6、辅警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其他劳动合同期未满且擅自离职的;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沂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8、父母、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沂水县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设立人;或者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三、招录程序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3、报名地址: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四楼 市场开发部咨询电话:李科长19819175311 黄科长15615696018(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本人须持通知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主要有:1、《公开招聘辅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份(需粘贴本人近照,详见附件1);2、《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两份);5、户口簿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要两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 6、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底色无要求);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配偶、父母及直系兄弟姐妹);8、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后);9、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于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体测、考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即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未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资料影响招聘录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方式统一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三)体能测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评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环节。(四)考试内容及方式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100分。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五)体检、政治考核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先后顺序排名。体检由招录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2、政治考核对于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政治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辅警(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六)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辅警(劳务派遣人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至沂水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八)补充录用本次招录成绩一年内有效,录用后一年内因终止劳动关系等造成招录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四、待遇保障新招录辅警(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我院在岗劳务派遣辅警工作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统一服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试用期两个月,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360元。五、其他事项1、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退还,由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3、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与用书,不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4、本次招录全过程需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沂水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4、本招聘公告由沂水县人民法院、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5年6月9日附件一:《公开招聘辅警(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二:《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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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有岗!临沂光明电力公司公开招聘!2025-05-15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下设郯城分公司、沂水分公司、费县分公司、兰陵分公司、蒙阴分公司、沂南分公司、莒南分公司、临沭分公司、平邑分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农电服务,经营范围为电力用户抄表收费、业扩报装受理、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及试验、用电检查、客户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输配电线路及通道运维防护、电气设备试验等。公司拥有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10kV配网不停电作业服务甲类A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一、招聘条件(一)品德修养: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强,无犯罪记录。(二)招聘范围:本次招聘优先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部分偏远岗位少量招聘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三)专业、学历要求: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需求信息。主要包括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和少量管理类、财务类等相关专业(专业名称及分类详见专业分类目录)。其中,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专业学历要求均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管理类、财务类、其他专业学历要求均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以上专业和学历均以学籍验证报告记录的主修专业(不包含辅修专业及第二学位)和对应的全日制学历为准。入职前须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能够适应电力作业岗位相关工作。二、需求信息公司计划招聘约183人,均派驻至乡镇供电所从事农电委托业务,具体情况如下:注:此招聘计划为初步计划,公司将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终录用计划。三、招聘程序总体安排: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性格测试→面试→公示→录用。(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18日。2.报名网址:http://sdgm2025.qlrc.com3.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网址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及学籍验证码,上传学籍验证报告(PDF格式,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获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填写和上传的信息均应确保真实、完整、有效。学籍验证报告应确保自报名至2025年6月30日间均在有效期,报名时未填写正确有效的学籍验证码、未上传报告或报告无效将影响获得应聘资格。4.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网上审查为主,应聘者须真实、完整、有效地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否则将影响获得应聘资格。公司将视情况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三)组织考试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面试。(1)笔试:具体内容参见考试大纲。(2)面试:考察综合素质,涵盖专业能力、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2.笔试情况另行通知。(四)公示及录用1.公司将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报名岗位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2.录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四、其他说明1.公司将综合考虑属地化信息、学历层次、院校类型、所学专业、所获荣誉等情况,择优筛选简历。公司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笔试、面试入围者,通知将发送至应聘者在招聘平台内填报的手机号码,请确保通信通畅。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相应资格:(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在招聘平台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学习(工作)经历、签约现状等。(2)应聘考试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传播考试试题的,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考试或招聘纪律情形的。(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造谣生事、发表损害公司形象、影响招聘秩序言论的。(4)携带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或摄像、录像等电子设备进入笔试或面试场地的。(5)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6)试用期评价不合格的。(7)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3.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五、联系方式1.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9-52772362.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莒南分公司联系人:申老师电话:0539-37070673.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郯城分公司联系人:丁老师电话:0539-37008304.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平邑分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39-37066735.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分公司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539-37018256.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费县分公司联系人:苗老师电话:0539-37057967.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兰陵分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39-37036298.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沂南分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39-37028759.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蒙阴分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539-370958510.临沂市光明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沭分公司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9-370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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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25-05-06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5年度沂水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8、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5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分A类岗位和B类岗位。A类岗位:体育教师岗位、电气教师岗位、机械教师岗位、电子商务教师岗位、计算机教师岗位、数字媒体教师岗位、康复保健教师岗位。B类岗位:数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机械设备维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沂水县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1、报名时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2、查询时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2236676。(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5月12日11:00—5月1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28日9:00—6月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沂水县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沂水县技工学校邮箱(ysxjgxx@ly.shandong.cn)办理减免手续,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2236676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沂水县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5月12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一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1、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2、笔试时间:2025年6月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A类岗位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B类岗位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以上规定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二)面试A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五、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六、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岗位均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无关。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4、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沂水县技工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9-2236676监督电话:0539-2263773附件:沂水县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沂水县技工学校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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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5-04-2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5年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4.年龄应在40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8.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4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分A类岗位和B类岗位。A类岗位:计算机教师岗位、电子商务教师岗位、会计教师岗位、护理教师岗位、美术设计教师岗位、智慧康养教师岗位、旅游服务与管理教师岗位。B类岗位:计算机网络技能大赛辅导岗位、电子商务技能大赛辅导岗位、数控技能大赛辅导岗位、电气技能大赛辅导岗位、汽车维修技能大赛辅导岗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沂水县窗口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时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查询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1:00。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539-2230611。2.网上初审初审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1: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4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4月30日11: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4月30日1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4月24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二)面试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B类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五、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考察招聘单位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六、公示和聘用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4.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9-2230611。监督电话:0539-2276339。报名系统维护电话:15688884751、15698009761。附件:1.2025年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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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5-04-2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5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3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4.年龄应在40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8.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4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9.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10.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2.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沂水县窗口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对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时间:4月24日9:00—4月29日16:00。查询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1:00。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539-2276339。2.网上初审初审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1:00。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4月24日11:00—4月30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21日9:00—5月24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4月30日11: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4月30日1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4月24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五、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考察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六、公示和聘用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4.对于幼儿园公开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9-2276339。监督电话:0539-2263773。报名系统维护电话:15688884751、15698009761。附件:1.2025年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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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公告2025-04-10为吸引集聚沂水籍在外教师回归家乡,进一步健全我县教师补充机制,着力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回引范围及条件(一)范围本人为沂水户口或沂水籍贯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沂水县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的县外教育系统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及中职在编在岗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在异地高中(中职)或初中学校任教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异地小学学校任教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或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5.工作试用期满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6.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7.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以递交申请报告时的年龄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8.现工作单位及当地教育、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同意调出;9.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等条件;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3)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二、回引计划及程序(一)回引计划。根据当年度用编缺额情况及学校学科需求情况确定。(二)回引程序1.个人申请。申请回引人员须填写《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获县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是非沂水户口或非沂水籍贯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及相应的户籍材料)等,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将材料递交至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材料提交完整后视为申报完成,逾期不再受理。2.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回引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回引。3.考察体检。我县将根据回引计划、学科需求及申报人员的学历、教学年限、教学业绩等情况,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县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及档案审核。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政策规定、不适宜回引情形的,不予列为回引人选。考察后对考察通过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4.确定人选及岗位。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回引人选。拟回引人选岗位确定办法为:根据学校学科需求,结合申请人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情况,(1)属于在异地县区直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县直学校任教;(2)属于在异地乡镇(街道)学校任教的,回引到我县乡镇(街道)学校任教。三、其他1.在实施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工作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回引资格。2.拟确定的回引人员于暑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3.回引人员在沂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本《公告》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9—2276339。附件:2025年沂水籍异地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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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两家矿业公司公开招聘2025-04-02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性质本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并派遣到,沂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沂水城投锦祥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二、公司简介沂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圈里乡圈里村南600米,主要从事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沂水城投锦祥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0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沂水县高庄镇黄连官庄村,主要从事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三、招聘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资格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2、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担当,认真负责、廉洁自律,人格健全,无不良行为记录。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良好。5、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6.报考者需具备任职要求的资格和能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四、招聘职位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五、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报名日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7日(其中清明假期三天4月4日至4月6日不进行报名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天目山路7号)。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报名表(详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5.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工作经验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报考者的工作技能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日常表现和工作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内容。7.考务费: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谈人员需缴纳面谈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笔试考务费待确定报名人员总数达到开考条件后,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六、考试内容和安排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谈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每各岗位人数少于或等于100人,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笔试环节,每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谈,面谈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每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人数超过100人,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谈。(二)面谈面谈实行结构化面谈,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谈成绩在面谈结束后当场宣布。如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谈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谈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七、体检和考察面谈结束后,增加笔试环节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谈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只采取面谈环节时,面谈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谈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八、聘用及薪酬待遇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与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九、纪律与监督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2.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5.本招聘简章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附件1: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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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20名!山东发布“三支一扶”招募公告2025-03-28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一)招募数量。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992名,详见《202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30周岁(含)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的山东户籍全日制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下限为专科。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7年4月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符合各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 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9日9:00—4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9日11:00—4月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4月1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4月1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二)各市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9日11:00—4月2日16:00 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4月1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25年3月29日11:00—4月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5年4月22日9:00-4月2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 (四)笔试 时间:2025年4月26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由各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予以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由各市自行组织。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调剂 面试结束至确定体检人员之前,所有出现空缺的岗位,各市按照规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应在各市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具体调剂程序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力争无岗位空缺。 (八)体检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二)“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三)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发布,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岗位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附件2)。 监督电话:0531-517881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920253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附件1:202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xlsx附件2: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doc附件3:202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doc附件4:2025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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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2025-03-28为持续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5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拟引进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本次引进对象为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学校实际制定,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二、引进条件(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4.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3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8.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9.2025届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5年3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二)不符合引进情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三、引进程序(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引进公告、附件内容及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应聘人员对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0539-2276339。报名时间:3月28日9:00—4月3日16:00;审核时间:3月28日11:00—4月4日16:00。报名网站: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具体办法: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及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系统生成《2025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提报审核。2025届毕业生提交: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公费师范生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以本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发放证书的,报名时可提供认定编号并上传认定通过截图)、以本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2.资格审核。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应聘人员生成《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慎重填报。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全市范围内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5年4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审核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要在3月28日11:00—4月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5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5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点击“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5年4月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4月5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缴费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减免申请查看”中将显示“恭喜您,申请审核通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二)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一岗位缴费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组织预选,预选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按照预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预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5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分用人学校和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三)考察与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四)公示及聘用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四、相关待遇本次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沂水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五、其他1.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公告,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9-2276339附件:1.《2025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 2.《委培、定向考生同意报考证明信》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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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03-1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5年沂水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8、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3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1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临沂市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使用同一报名平台,考生在该报名平台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间:3月17日9:00—3月21日16:00。查询时间:3月17日11:00—3月22日16:00。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3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2、单位初审初审时间:3月17日11:00—3月22日16:00。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3月17日11:00—3月23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14日9:00—5月18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沂水县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lyyswj0904@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2268171确认),由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审核汇总后报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5年3月23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3月1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卫生类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等3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时间:2025年5月18日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五、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1、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另行通知。六、公示和聘用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4、公立医院本次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公告由沂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9-2268171 15065390556。监督电话:0539-2263773。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3506。附件:2025年沂水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沂水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3月